法務部長蔡清祥嚴重瀆職、失言了,放任罷韓團體盜用法務部的logo,蔡清祥竟然與之沆瀣一氣,表示可以原諒,讓人不齒。他怠忽職守,辱沒官箴,連法務部長都為了投執政當局所好,為了保住官位,不敢言所當言,不敢捍衛法治。在法務部長眼中違法的事情可以原諒,全台灣作奸犯科的人要不要全部比照辦理予以豁免原諒?這樣選擇性的執法詆毀法治的尊嚴,如何建立政府的公信力?法務部長不能捍衛法治,羞辱台灣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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